东北大学6名学生矿厂参观溺亡,涉事企业与学校责任引关注

发布于:2025-07-24 阅读:0
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金黄金控股子公司选矿厂参观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1名老师受伤。涉事矿厂停产,中金黄金致歉且股价大跌。律师认为企业或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学校也可能担责,事件引发对安全责任的关注。

2025年7月23日10时20分许,一起悲剧震惊社会。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学生溺亡

7月24日,中金黄金发布情况说明公告,对事件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伤者和遇难者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并对此产生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当天早盘,中金黄金低开,盘中一度跌幅超8%,午间收盘仍跌4.97%。涉事矿厂已停产,正抓紧处理善后工作。

据了解,遇难学生系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大三学生,此次参观是学校组织的实习,与毕业要求挂钩。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一位老师称,此类参观学习学校已组织多年,没想到今年会发生意外,学校领导和老师已前往现场对接处理。

中金黄金

从企业方面来看,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虽宣称重视安全生产,今年2月还完成了格栅板更换,2024年实现“零事故”目标,但事故仍发生,暴露出企业在设备维护、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上存在严重问题。企业2023年曾因“格栅板承载力不足”被要求整改,三年前员工拍摄的照片也显示格栅板翘起、焊点脱落。此次事故中,浮选槽区域格栅板脱落,极有可能是企业未对安全设备进行有效维护检测所致。

多位律师表示,若认定涉事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主观存在过失,明知格栅板有安全隐患却未整改,极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企业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

安全责任

学校方面,在组织学生参观企业时,也存在管理失当问题。学校未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划分,带队教师未提前核查设备状态,未对学生进行有效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学校可能需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悲剧为企业和学校敲响了安全警钟。企业应加强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对各类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在组织学生校外实践时,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防控,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给遇难者家属和社会一个交代。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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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北大学 学生溺亡 中金黄金 重大责任事故罪 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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