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6名学生矿区参观溺亡,格栅板安全责任谁来担?

发布于:2025-07-25 阅读:0
2025年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内蒙古一矿企参观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格栅板广泛用于公共设施,其“脆弱”背后是责任链条模糊。此次事故暴露出企业和学校在安全方面的诸多问题,明确各方权责迫在眉睫。

2025年7月23日上午,东北大学6名大三学生和1位老师前往内蒙古一家矿企参观学习。然而,一场悲剧突然降临,他们站在格栅板上参观浮选工艺时,格栅板突然脱落,6名学生全部掉进十几米深的浮选槽,不幸遇难,带队老师重伤住院。

格栅板

格栅板是安装在浮选槽上的一种构件,一般由金属制成,起到稳定和引导矿浆流、防止矿粒沉槽以及消泡的作用,类似下水道井盖,工人依靠它走动和操作设备,所以要求材料抗腐蚀、耐踩踏。但此次事故中,格栅板却直接脱落了。

浮选槽中的是矿浆混合物,含有化学药剂和重金属离子,具有腐蚀性,且密度较大。人掉进去就像陷进水泥里,越挣扎沉得越快,再加上槽内一般配有高速旋转的搅拌机,人掉进浮选槽基本没有生还希望。

关于格栅板脱落的原因,网上有一种说法是人员超载。该车间平时只有二三十人,但参观当天学生比员工还多,如果格栅板上硬挤了7名师生,可能导致板子承受不住而脱落。不过,据报道,该公司选矿部浮选车间在今年2月份完成了一二系列混精二层平台地面格栅板的更换,不存在使用太久生锈的情况,那么问题很可能出在安装上,比如螺丝没拧紧、焊接糊弄了事、新板子安装不合格等,当然具体原因还需等官方调查结果。

学生溺亡

此次事故发生后,谁该为此负责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首先,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需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如果企业存在格栅板隐患不排查、参观者不配防护装备、安全培训走过场等情况,就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管理层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学校也有一定责任。学生是否清楚浮选槽的危险,学校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告知,签实习协议时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制定了安全预案等,这些都是学校需要反思的问题。

实际上,格栅板广泛应用于市政道路、地下车库、公园、广场等场景,一旦出现松动、断裂,极易造成行人摔伤、车辆卡陷等安全事故。其“脆弱”背后是责任链条的模糊。建设单位要对格栅板的质量选型负责,若为压缩成本选用不合格产品,应承担源头责任;施工单位若安装不规范、偷工减料,需为施工质量缺陷担责;管护单位是日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直接影响格栅板的安全状态;监管部门需履行监督职责,对格栅板的生产、安装、运维全流程监管是否到位,也关系着安全防线的牢固度。

安全生产

此次事故也暴露出很多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嘴上说安全,实际不落实”的情况。很多企业搞安全检查时,可能只做表面功夫,关键部位的老问题却无人问津。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参观时,也存在诸多漏洞,如不提前检查设备、不安排专人盯守、安全协议不明确等。

这起事故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安全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要实打实检查每个螺丝、每个焊点,管住每个细节。企业要整改设备和管理,学校要重新考虑实习安排,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只有明确各方权责,建立闭环机制,才能守护公众安全,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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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格栅板 学生溺亡 安全生产 企业责任 学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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